秦火火案被告人自愿认罪

2014年04月11日10:12  北京朝阳法院 收藏本文

  今日上午9时,秦志晖诽谤、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。

  审判长: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和你收到的副本内容一致吗?

  被告人:一致

  审判长: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?

  被告人:没有意见

  审判长:起诉书指控你犯诽谤罪、寻衅滋事罪,你是否认可?

  被告人:认可

  审判长:你是否是自愿认罪?

  被告人:我自愿认罪

  审判长:你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是否需要向法庭陈述。

  被告人:不需要陈述

(编辑:SN0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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